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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老年人參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副題)
中工網(wǎng)訊(工人日報-中工網(wǎng)記者劉友婷)已過退休年齡的老年人無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能否就誤工費進行索賠?近日,廣東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中,通過實地調查、聽取出庭證人的證言,認定一名已過退休年齡的老年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務關系,進而支持該老年人關于誤工費的請求。
記者了解到,2020年4月,62歲的程某騎自行車被閆某駕駛的小轎車撞倒受傷。住院79天后,程某出院。2020年12月,程某被鑒定為構成兩個十級傷殘。
程某就賠償事宜向法院起訴,請求閆某、車輛保險公司賠償醫(yī)療費、后續(xù)治療費、誤工費等等。一審法院未支持程某關于誤工費的訴訟請求。程某不服,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閆某、車輛保險公司支付誤工費22833元等費用。
車輛保險公司稱,程某已經(jīng)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主張誤工費的主體資格;由于工資以現(xiàn)金支付,無法確認程某工資是否實際發(fā)放。
為查明程某是否確為珠海某工業(yè)邨管理處保安,事故發(fā)生時是否在該單位工作,二審承辦法官前往該物業(yè)管理處進行實地調查。
調查發(fā)現(xiàn),用人單位承認程某自2012年就一直在該單位工作,后超過退休年齡,無法與程某簽訂勞動合同,因歷史遺留原因,工資以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用人單位自愿接受法院調查并出具了用工證明以證明程某確在該管理處工作。
為此,二審認為,法院調查筆錄、調取的工作證明、保安名冊與證人的證言相互印證,足以證明程某事故發(fā)生前在該物業(yè)管理處任職保安,有勞動收入約4500元/月。程某發(fā)生交通事故休息了半年左右,其間沒有工資收入。法院依法認定程某誤工期間的月工資收入4100元。
程某主張誤工期為137天有醫(yī)院病歷及診斷證明書為證,故程某的誤工費為18723元。交警認定閆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程某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所以由閆某按責任比例承擔80%的賠償責任,并先由車輛保險公司在商業(yè)險限額內直接向程某賠償,若有不足的,再由閆某賠償。最后,二審法院判決,車輛保險公司應向程某支付誤工費14978.4元。
“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事故發(fā)生時已經(jīng)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事人舉證證明確有勞動收入的情況下,可以支持誤工費?!敝楹V性悍ü俟芪某硎?,法律明確,老年人參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